11月4日,协鑫集成发布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755,094,928股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4,200万元,用于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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